5/19/2010

5月19日:從周杰倫到守則

周杰倫昨天出了他的第十張專輯"跨時代",我今天買來聽了兩遍。雖然他的每一張專輯都努力想做出一些不同的東西,但是老實說,變化不大。十年前聽起來很新鮮的東西,現在覺得裡頭已經有了固定公式,但是在華語的樂壇,比起其他人的音樂,他寫的東西質感還是很棒。

這個星期我也買了一張大陸女歌手,由臺灣人幫她做的專輯。這位藝人叫張靚穎。不要小看這一位藝人,除了唱片公司做她的宣傳強調媲美Mariah Carey瑪麗亞凱莉的海豚音,她兩年前還曾經上了美國最紅脫口秀主持人歐普拉Oprah的節目,現場高歌,同時用英文接受簡短的專訪。從那一個時候開始,我便開始注意她的發展。她在中國國內曾發了幾張專輯,但是中國流行音樂的製作水準的確落後,一直到今年,終於有了一張有品質的音樂出現。

去年有一位來自菲律賓的個頭非常小,但是聲音充滿憾動力的15歲小女孩叫Charice被發掘。因為她來自暴力家庭,後來也因為她的音樂天份和母親來到了美國。由於Oprah的關係,她把這一位小女孩引薦給音樂創意大師大衛佛斯特David Foster,在他的音樂盛會You’re the Inspiration: The Music of David Foster & Friends (台灣也發行了這一張DVD,叫大衛佛斯特與好友們的音樂宴饗)裡唱了惠妮休斯頓的兩首歌再次讓所有人驚為天人。經過了一年多的籌劃,Charice的第一張在美國發行的專輯也在今年的這個月問世。

比較張靚穎和Charice,如果張靚穎有個和Charice類似的悲慘故事,加上她的英文能力,說不定她的歌唱發展會一樣有機會受到Oprah的幫助在美國發光,因為對我而言,這兩位女歌手的實力都非常驚人。但是,同樣有才華,在華人和美國這兩個不同的地方發展,她們未來的命運注定不同。因為,同樣都在音樂界,張靚穎的CD我想全世界數十億華人的市場加起來能賣個幾千張已經了不起,但是Charice的英文專輯卻有賣上千萬張的潛力。

我每一次到大陸都在找一個當地男歌手汪峰的專輯。這一次在鄭州一家頗具規模的大賣場外頭的影音專賣攤找到了他的新專輯。我問當地人這是不是原版,一張人民幣二十元,她告訴我應該是盜版。我問她我哪裡可以買到正版,答案和我在其他大城市問的當地人給我的回答都一樣,不知道。

哎呀,哎呀!

今天中午出門辦了一些事,氣溫35度,很熱。不知道為什麼,熱歸熱,我這次在外頭卻是很仔細的觀察著我接觸到的人。

首先在銀行裡等叫我號碼的時候,看到一位個頭大概160公分左右的中年男子進來。看的出來他是做工的,模樣應該是一位老闆。他體型強壯,有著一般台灣人溫厚的特質。看著他,我忽然明白台灣人和中國人一個很不一樣的特點。台灣人的身上有一股尊嚴,這一個東西雖然經歷了荷蘭、日本和國民黨的統治,但是,沒失去過。我也想到電視上的本土劇裡頭常常有意無意就會有一些劇情描述的是“骨氣”。你明白了嗎?這一個骨氣,香港人身上沒有,現在的大陸人身上也很少。哈哈,就是這一個東西,定義出台灣人和其他華人的不同。因為這一個骨氣,我們和其他人合作做事,比較讓我們有願意先退一步的空間,這一股味道,其實值得讓其他的華人信賴和學習。

後來開車到賣場,看到馬路上的亂,和當中的亂中有序,也看到我們的生活作息裡頭,一切以方便為首要,其次才是制度或是法律。突然間,我懂了為什麼臺灣人很難用西方的制度、組織來支持進步和發展。

西方人很喜歡訂定規則,ground rules這一個詞叫守則,我是在上了成長課程才接觸到。但是,守則這一個東西,在西方人的生活中卻是生活的一部份。只要兩個人在一起,守則就會出現來讓彼此的互動有規則可循。夫妻間、朋友間、父母和孩子之間,你會聽他們動不動就發明彼此的守則。用規則定義彼此互動就像一個遊戲一樣,這一個特別的方式,定義出了西方世界的文明發展。

我曾經在花旗銀行的時候碰到一位新加坡籍的總經理,現在我明白為什麼制度、組織、規則在華人自己的管理下,會產生和西方人管理的不同體驗(盡管結果可能相同)。

這一位花旗總經理和西方人一樣非常目標導向,但是嚴厲的很,所以所有的規則變成整個公司約束人的嚴厲懲罰依據。但是,我經歷的由西方人主管的其他外商公司,卻是有著不同的體驗,因為遊戲規則清楚,所以玩起來反而更加自在。這麼說吧,中國人和規則的關係,我想和西方人與規則的關係最大的分野在於,中國人拿規則來管人,就成了我們必須遵守的規矩;西方人拿守則來約束事情,所以事情對錯清清楚楚。

所以囉,咱們中國人、台灣人只要有規則,就一定有想在這規則裡圖方便的犯規傾向,也許根本問題在於,我們做人的規矩太多,做人永遠沒辦法自由自在,圖方便的一時至少感覺我有自己的主導權。西方人呢,他們從小到大的教育和社會氛圍讓他們和守則之間有一個很健康的關係。每一條守則、規定都有著約束彼此達到彼此最大的利益的精神在裡頭。所以,懂這一個背後的價值,人們當然願意遵守。

我想有一個最好的例子就是,在美國你買了房子,你必須負責維護自己的房子的外觀,包括定時除草,維護房屋外觀,甚至必須定時保養,不得吵鬧。很多中國人台灣人剛到美國買了房子,總覺得我家的房子長什麼樣,關鄰居屁事。但是,如果這一家人門口的草不除,草長長了,或是門口有積雪不管,鄰居馬上會來要求你處理,否則會讓法律來處理你。

這一個事件後面就是,社區有社區的守則。每一戶有責任維護自家的房屋價值,這樣才能維護整個社區的房屋價格。這一個守則最終每一個人都會獲益,所以,每一個人都必須遵守。很多台灣人到了美國買房子通常都會碰上這震撼的第一課,你怎麼管你的房子不是你自己的事。在這一件事情上,你沒有違反規則的自由。

所以回頭看看我們住的地方,我們其實在生活各層面有很多的鑽漏洞的自由,但是,我們常常不願意去為此訂下一個最終能讓大多數人受益的規則。原因是來自於我們的盲點:自己的自由不能被剝奪!還有,誰都很難願意去犧牲自己眼前的私利。

當然,台灣比起中國已經算是很好的了。但是,我們要比上還是比下?我們要重新檢視我們的生活細節,把西方人對規則的用法用在我們的生活裡嗎?我相信一個家庭如果能用這一個觀點在管理孩子的身上,父母不用那麼累,孩子有可以有空間。我聽到的很有效的親子關係例子都是因為懂得用這一個守則,這一個守則約束孩子,同時也能限制父母的過度管理參與與專制。

如過用在人際關係、管理上,我想人和人之間、組織之間的互動也會變得單純的多。但是,我想到了花旗的那一位總經理當時讓整個公司每一次和他開週會的時候,人人都像是等著被找出缺失,上斷頭台。守則,還是根據彼此的討論訂出最大、最遠的共同利益而設,否則,咱們台灣人恨規矩之深,必須了解了守則的真正帶給人的好處多過壞處,我們才能願意堅守放棄一己的自由,追求長期的更大好處。同時,也許必須放棄方便。

我開始喜歡守則,還有我們彼此共同遵守的好處。你呢?你有什麼樣的看法呢?對於今天文章內容的任何看法歡迎你也來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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